各市教育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高等职业学校:
为客观、公正、科学地评价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,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、道德情操、扎实学识、仁爱之心的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,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《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》(试行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16年6月27日
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