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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》(试行)的通知
编辑日期:2016-7-8  作者:admin    阅读次数: 次  [ 关 闭 ]

 

各市教育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高等职业学校:

        为客观、公正、科学地评价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,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、道德情操、扎实学识、仁爱之心的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,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《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》(试行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  安徽省教育厅         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6月27日

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