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借阅须知
1. 读者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的有效证件,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委托他人代借图书。读者在馆内借阅书刊,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。
2. 读者借书前,应通过检索机主动查询自己的借阅情况。如有册数已满;图书逾期;欠款未缴等情况,则需先处理完毕方可借书。
3. 读者要查询自己的借阅情况及其它个人信息,可登录本馆主页或合肥工业大学图书馆主页,登录“我的图书馆”查询。首次使用时在“用户名”和“密码”栏中都输入本人学号、工作证号或退休证号,即可了解自己的借阅信息。读者首次用后请务必自行修改“个人密码”。
4. 读者借书时,应注意归还日期,按时归还,以免超期。因公外出不能按期还书者,应事先办理还书手续。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还书,需本单位领导出具证明并及时联系图书馆作相关处理,否则按超期处理。
5. 所借图书若内含光盘,请妥善保管,还书时一并归还,如有遗失,按每张5元赔偿。
6. 读者办理借书手续前,应仔细检查图书,若发现有光盘丢失或不符、破损、涂画、污损、缺页、缺条形码等情况,请主动告诉值班工作人员,加以处理后方可办理借书手续,否则,一经借出,责任由借书者负责。
7. 读者类型及借阅权限。
8. 本馆实行借书逾期罚款制度。
9. 读者所借图书到期时若逢法定假日,自动顺延借期到节假日后1天。
10. 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自动顺延到开学后一周内归还。超过1周,按逾期处理。
11. 图书到期后续借,必须办理续借手续:读者在所借图书到期前一周内,可登陆“我的图书馆”办理续借。具体方法是:进入“我的图书馆”点击“书刊借阅”,再在所借图书的当前借阅信息后直接点击“续借”即可。
12. 图书馆对借出的图书有特殊急需时,有权通知读者限期归还,超期不还者,按逾期处理。
13. 本馆所藏图书中无可借阅书刊在馆时可以办理预约手续,预约纪录最多保留3天。具体方法是:进入“我的图书馆”,先在检索系统中找到该书,后在该书的信息栏中部点击“读者预约”,再点击“执行预约”,此预约方可成功。读者可在“我的图书馆”的“读者信息”栏点击“修改联系信息”添加您的手机号码,以便短信通知预约到书。